中医药继教字[2020]19号
向彩艳等11人,系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5级至2020级学生(其中专科3人,本科1人,专升本7人)。其中2017级胡立军、2020级李梓欣2名学生本人申请退学。向彩艳等9人未办理请假、休学手续,长期未到校参加学习,未按时缴纳学费。
根据《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节学制第十一条和二十条,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,我院拟对向彩艳等11名学生注销学籍,按“退学”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9日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于2020年11月29日之前与我院联系,联系电话:027-68890360 联系人:林老师
特此公示。
湖北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0年10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