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彩艳等11人,系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15级至2020级学生,其中2017级胡立军、2020级李梓欣2名学生本人申请退学。向彩艳等9人未办理请假、休学手续,长期未到校参加学习,未按时缴纳学费。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已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9日在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上进行了公示,公示期间无异议。
根据《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节学制第十一条和二十条、《湖北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,经2020年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向彩艳等11人按注销学籍 “退学”处理(中医校〔2020〕143号)。
湖北中医药大学
2020年12月25日